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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法官檢察官重判扁罪文
陳水扁!汝謂連戰、李登輝等人疑似有與汝相同之行為情事,為何只查辦汝等之疑案?汝之錯在於他人若有錯未必等於汝之無錯!若他人有錯未辦不等於汝之無罪,!更況乎有司法如上蒼之明可查辦汝之所舉李連等人之情事,汝之不明是非不懂事理,汝何等何能而為總統一職?汝之視法律於無物,無異於流民無賴之類,汝於貴為總統職時,罔視人民福利而只圖正名與台獨及汝之私利私錢,若宋之包公再世必不容汝於此乎!至今汝仍強辯汝之無罪乎?如牆之厚焉!漢之黃巾董卓之輩猶比汝為輕乎!汝持君之貴,持民之重;食民鍾祿;是非不明;善惡不視;妄辯無罪;摯友割鋪;萬民怒指;汝不惜總統職之重而輕棄民,圖利竊名實為奸巧之賊實與汝之惡行堪為等同乎!身為黎民不怒者甚希矣!紐械於監實待汝於重!汝之欺民賤民,民當以司法之名喚汝有罪於千萬世!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之規定,總統是國家元首,對外代表國家,對內統治國家,陳水扁過去八年時為中華民國總統,然其思想與言語竟是台獨思想、去中化、去蔣化、台灣主權,首先身為中華民國總統而講出台獨與去中化等言論,對其身份已失適格性與適法性,依據憲法與法律,推動任何一種政治運動與政治思想,皆不是一個中華民國總統的職務與責任,依據憲法推動台獨思想、去中化、去蔣化、台灣主權不是你陳水扁當總統的職務與職責,而陳水扁過去八年又因其反中與反國民黨性格而使其竟於任內鎖國且使我國對美關係倒退,而被美國稱其為麻煩製造者,更為人民之恥辱者乃其於任內做了貪瀆且放縱其屬下官員多數從事貪瀆之恥事,其養民富民未殆,其竟以其職務圖私己之利,其以中華民國總統之名器圖己利且推動台獨等與其職務不符之事已是失職,更為惡者其利用中華民國與中華民國總統之名器推動正名制憲運動而圖改國號國名,甚而使其推翻中華民國國體之意圖昭然若揭,以上述所述及依據中華民國憲法與中華民國總統宣誓內容,陳水扁須受人民請求對其最嚴重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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