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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貓空纜車的停駛起因於未經地質評估且決策草率,但台北文山地區的地層仍是沒有問題及水土鬆軟問題,但嘉義縣阿里山地區在921地震後是地質破碎與土壤不穩定的狀態,阿里山又臨近地震斷層帶,阿里山山區接地震最頻繁的車壟埔斷層(見註一),當張花冠將觀光纜車興建在阿里山山區後,若霧峰到阿里山山區發生大地震,阿里山觀光纜車恐被震毀,若一旦震毀則將造成人員死傷,觀光纜車預算成本雖低,但會破壞景觀與生態環境,因此評估上只剩下可行性、週邊效益、環境、功能、使用者的使用狀況等的評估,因此若觀光纜車放在嘉義縣則較無功能性,理論上使用者的使用狀況會與各縣市的觀光有所關連,但嘉義縣阿里山目前已有交通運輸經由市區直達阿里山,已無必要再興建觀光纜車與現有交通運輸爭利奪利,同時阿里山山區內的交通不便,在週邊效益上,觀光纜車建於偏遠山區則缺乏使用者交通不便的情況,因此就無法帶動觀光纜車週邊的居民收入,也無法帶動當地的觀光產業,是故最後嘉義縣絕對無法從興建觀光纜車上收益,雖成本低但到後來則將變成賠錢的慘狀,因此比較地方政府及其政策應著眼於比較不同政府之間在政策、可行性、功能、使用者的使用狀況之優缺點與問題。但問題在於嘉義縣縣長的施政經由嘉義縣議會通過後,或下達行政命令後,便由嘉義縣政府的基層執行政策,而使該政策完全或部份缺乏民意的基礎,是故嘉義縣政府或要競選的張花冠應由公私協力勘察地方事務來擬定政策與政見,同時法令上亦應立法解決各縣市應政策帶給民眾問題與不便的問題,譬如當地方政府政策施行後造成民眾傷亡或反感或不滿時,此時就必須依法履行相關的法律救濟程序,任何政策與政見最好是與當地民眾深入訪談後,再經由專家、民眾與政府三者間協調,最後拍板定案最好是專家、民眾與政府三者皆同意方能施行該政策,若有一方反對則須再議之為妥適。由上可見張花冠提出政見時根本沒有問過專家與民眾而一意孤行!張花冠的政見大有問題。
註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