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日 星期三
簽ECFA不是在賣台!國民黨不賣台!!
南部人迷信著民進黨的說法,民進黨有一個錯誤說法就是國民黨與中國大陸簽ECFA是賣台,大家必須瞭解到民進黨的說法是錯誤之因,在於依據WTO規範,貿易救濟分為反傾銷措施、補貼暨平衡稅措施及防衛措施等3種。反傾銷及平衡稅措施係針對國際間傾銷及補貼等不公平競爭行為,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稅,使進口品能與國產品在平等之基礎上公平競爭;防衛措施則係針對進口品急遽增加,採行提高關稅或採行數量限制等措施,以降低進口品對於國內產業產生之衝擊。為兼顧ECFA創造之出口商機及國內產業之利益,未來與中國大陸洽簽ECFA及後續貨品開放協議時,我政府單位將審酌各國與中國大陸洽簽FTA之先例,爭取對中國大陸貨品繼續適用WTO反傾銷、補貼及防衛等協定,以保留並避免弱化我國於WTO下對該等貨品課徵反傾銷稅、平衡稅及採行防衛措施之權利。ECFA適用範圍是在兩岸,簽署者是由台灣與中國協商共同決定,簽署方式採用「架構協議」,截至2009年8月還未與中國就協議「細節」洽談。後續實質內容才要經由談判逐步完成。簽署內容:可能包括商品貿易(排除關稅和非關稅障礙)、服務貿易、投資保障、智慧財產權、防衛措施、經濟合作,以及經貿爭端的解決機制等。ECFA在資金、就業和產業的疑慮已浮現。兩岸若簽署,中國給予台灣優惠較大,反之,台灣開放陸資入台,現有產業體系難免受到衝擊。整體來說,受惠較大的產業為:機械業、化學塑膠橡膠業、紡織業、鋼鐵業,以及石油煤製品業。受負面影響較深產業為:電機電子產品業、運輸工具業、木材製品業,遠景基金會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指出,兩岸經貿自由化推估可使台灣GDP增加1.83個百分點,約發放消費券三倍效益。中經院報告顯示,台灣藉此參與區域經濟整合能提高優勢,成為跨國企業進駐地點。國家政策發展基金會科技經濟組召集人林祖嘉也指出,台灣現階段國內投資嚴重不足時,利用此機會可吸引外資流入。
訂閱:
文章 (Atom)
